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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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
信息摘要: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单位(项目)名称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规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项目所在地泰兴业务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合同签订时间2020.11.25合同期限一年项目类型安全评估报告提交时间2020.2.28项目简介中丹化工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20年对原料罐区(厂区西部分)储存的物料进行调整,更名为罐组六,增加了罐组四、五,对生产场所部分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 安监总局令第40号,79号令修改)第十一条第(二)款、(三)款:“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的规定,因此中丹化工应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项目负责人丁沈青项目组成员张慧、薛桂华、郭所兰、贺加乐、杨惠、钱平报告编制人丁沈青、贺加乐、钱平报告审核人卜亚东技术负责人余江平过程控制负责人余辉现场检查人员、时间2020.12.1现场复查人员、时间2020.2.25检查、复查照片项目其他信息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单位(项目)名称 | 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规模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项目所在地 | 泰兴 | 业务范围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0.11.25 | 合同期限 | 一年 |
项目类型 | 安全评估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2.28 |
项目简介 | 中丹化工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20年对原料罐区(厂区西部分)储存的物料进行调整,更名为罐组六,增加了罐组四、五,对生产场所部分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 安监总局令第40号,79号令修改)第十一条第(二)款、(三)款:“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的规定,因此中丹化工应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项目负责人 | 丁沈青 | 项目组成员 | 张慧、薛桂华、郭所兰、贺加乐、杨惠、钱平 |
报告编制人 | 丁沈青、贺加乐、钱平 | 报告审核人 | 卜亚东 |
技术负责人 | 余江平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余辉 |
现场检查人员、时间 | 2020.12.1 | 现场复查人员、时间 | 2020.2.25 |
检查、复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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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其他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