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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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项目)名称 |
泰兴市凌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
项目规模 |
25000万 |
项目所在地 |
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路11号 |
业务范围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合同签订时间 |
2019年3月29日 |
合同期限 |
2020年3月28日 |
项目类型 |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6月21日 |
项目简介 |
泰兴市凌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飞化学)成立于2012年1月17日,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路11号,法定代表人为钱飞,主要负责人:钱福强,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7060万元整,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835884948480,公司占地面积为119890m2(约180亩),目前项目用地面积约为52058m2(约78亩)。现有主要生产装置: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壬基酚生产装置,主要产品有壬基酚【混合物,对壬基酚含量97%以上】及表面活性剂系列产品。 凌飞化学2017年取得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苏AQBHGII201700109,有效期至2020年11月。凌飞化学于2018年11月26日换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苏)WH安许证字[M00019]),许可范围:壬基酚聚氧乙烯醚(15000吨/年)、对壬基酚(22000吨/年),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5日。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凌飞化学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环氧乙烷、天然气属于表1中所列重大危险源物质;壬烯、柴油[闭杯闪点≤60℃]属于表2中所列的重大危险源物质,经计算凌飞化学生产单元中表面活性剂装置子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第4.3章节,凌飞化学科技生产单元中表面活性剂装置子单元R值为12.18,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为三级。凌飞化学于2018年9月30日取得了原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备案编号:BA苏321283[2018] 2-009),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因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已更新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 安监总局令第40号,79号令修改)第十一条第(六)款规定,因重大危险源辨识 标准发生变化,凌飞化学应重新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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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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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余江平 |
项目组成员 |
祝银华、卜亚东、柳应春、王晓伟、余辉 |
报告编制人 |
余江平 王晓伟 |
报告审核人 |
郭所兰 |
技术负责人 |
薛桂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慧 |
现场检查人员、时间 |
2019.5.20余江平、王晓伟 |
现场复查人员、时间 |
2019.6.10余江平、王晓伟 |
检查、复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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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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